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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的 “两大家族”

更新时间:2023-04-07    编辑:管理员    浏览:27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简称特医食品,是需要特殊食物管理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用的一类具有特殊食物用途的食品。分为供1岁以下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婴儿,因其出生时尚未发育完全,出生后需要特殊的营养供应,帮助其在母体外追赶生长;部分婴儿出生后,由于自身原因,其消化系统无法吸收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整蛋白(乳蛋白),若不慎食用整蛋白,会造成过敏反应。由于特殊体质的“挑剔”,这些宝宝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特制食品”,此类食品采用特殊的配方和工艺,称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为了适用不同情况的特殊宝宝,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分为无乳糖/低乳糖配方、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6种。此类食品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6月龄以上需要添加婴幼儿辅食。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及适用人群,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选择食用。

全营养配方食品
部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现象,可能无法通过正常饮食获得充足的营养支持,从而导致营养不良、消瘦、甚至引发其他疾病,严重影响病人的治疗及康复。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用方便(液体产品可直接饮用,粉状产品冲调后可直接饮用),且含有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成分,不能正常饮食的病人可以通过仅食用此类食品就能获得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仍可以正常饮食的病人也可将其作为部分营养补充,帮助其更好地治疗和康复。同时,由于这类产品是属于营养补充型配方食品,不仅适用于病人,具有相应营养需求的其他人群也可选择食用。
由于不同年龄段人群所需营养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全营养配方食品划分为适用于1-10岁人群及10岁以上人群两类,此类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者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有: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以肿瘤疾病为例,每年新诊断患病人群超400万人,死亡病例约占65%,是我国主要死亡原因之一。据国家癌症中心调查,我国肿瘤患者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高达57%,只有29%的肿瘤患者能得到营养治疗,20%的恶性肿瘤患者直接死亡原因是营养不良而非肿瘤本身,肿瘤患者生存率与营养支持治疗有着密切关系,肿瘤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成为肿瘤患者提供营养治疗的新手段。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有时会出现吞咽功能障碍,导致营养不良、误吸、肺炎、心理与社会交往障碍等多种并发症,为保障其健康,此类人群往往需要“帮手”助其正常饮食,这个“帮手”叫做特殊医学用途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增稠组件),此类食品以碳水化合物为基础,含有一种或多种增稠剂,加入到流体食物中使用时,可以提高流体食物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物的物理性状,防止或减少误吸的发生。
为了适用不同状态的人群,常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分为:营养素组件(蛋白质组件、脂肪组件、碳水化合物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此类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因此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