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 “特医食品”
更新时间:2023-02-24 编辑:管理员 浏览:586
提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可能会有人把它跟保健食品混淆。虽然特医食品与保健食品同属“特殊食品”,但二者的功能完全不同。
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产品分为三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属于食品,尽管与普通食品有区别,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所有规定,包括“法律责任的规定都适用于特医食品。
国家对特医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特医食品应当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特医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医食品临床效果的材料。注册人或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经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特医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由于特医食品是给身体受疾病困扰的特殊人群食用的,所以它的安全标准和生产规范都更严格。其生产企业须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科学证实其产品的安全性及临床应用效果,应满足生产条件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特医食品应符合三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 29922- 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
特医食品是为满足特定疾病状态下人群的特殊食品,可以长期或短期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针对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特医食品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是进行临床营养支持的一种有效途径。大量的证据和临床实践表明,营养支持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起着关键作用。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医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营养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