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婴幼儿特医产品
更新时间:2023-03-03 编辑:管理员 浏览:48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划分为供1岁以下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特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但其能显著地减少术后并发症、让病人加速康复、改善康复过程的生存质量,从而降低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因其具有一定治疗作用,属于“临床营养”范畴,特医食品在临床上往往需要医师、营养师处方使用,这也是它与保健品最显著的不同之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品的区别普通食品: 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接触、食用普通食品,例如薯片、牛奶、饮料等,它们为人体提供部分能量和营养成分,但为了满足人体所需营养支持,我们还需通过正常饮食保证健康状态。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的一种。保健食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可声称保健功能,需求人群可通过选择并食用保健食品降低疾病发生风险。保健食品都有“蓝帽子”,在产品的标签上还有保健食品警示用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为目标人群提供营养支持,降低营养不良风险,保障其健康。经注册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标签上有明显标识,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药品:当出现或发生疾病状态时,可通过选择并食用药品预防、诊断及治疗疾病,药品按照药品监督管理法监管。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婴儿,因其出生时尚未发育完全,出生后需要特殊的营养供应,帮助其在母体外追赶生长;部分婴儿出生后,由于自身原因,其消化系统无法吸收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整蛋白乳蛋白),若不慎食用整蛋白,会造成过敏反应由于特殊体质的“挑剔”,这些宝宝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特制食品”,此类食品采用特殊的配方和工艺手段,叫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为了适用不同情况的“特殊宝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分为无乳糖/低乳糖配方、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6种。此类食品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6月龄以上需要添加婴幼儿辅食。 混合喂养或人工喂养的非乳蛋白过敏的婴儿出现急性腹泻时,可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用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代替普通配方粉,直至腹泻痊愈,再坚持1~2周。乳蛋白过敏者出现急性腹泻应服用乳蛋白水解及无乳糖的特殊配方。对原发性乳糖耐受不良的婴儿可长期选用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根据水解蛋白的来源可分为部分水解乳清蛋白和部分水解酪蛋白配方,其营养价值与普通配方没有区别,只是口味上稍逊色于普通乳蛋白配方,对婴儿接受性没有影响。如果母乳不足需要添加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建议在每次直接母乳喂养后添加,尽可能避免因乳头错觉引发的直接母乳喂养困难。在治疗乳蛋白过敏过程中,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可作为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到普通乳蛋白配方的过度配方。氨基酸配方不含任何乳品成分,可作为乳蛋白过敏的诊断和治疗。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在单独满足0~6个月婴儿生长需求的同时,可作为乳蛋白过敏婴儿在回避乳蛋白制品期间的主要营养支持。在治疗乳蛋白过敏初期需要循序渐进添加,以获得足够进食量,满足婴儿营养所需。用氨基酸配方确诊乳蛋白过敏后,绝大多数情况下应回避普通乳蛋白配方至少3~6个月,可选用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再试图换成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6个月。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有诱导口服耐受的效果。若诱导成功,才可换成普通乳蛋白配方。确诊乳蛋白过敏后,有10%乳蛋白过敏婴儿不能接受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仍需服用氨基酸配方。要坚持至少3个月,才可试图换成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再过3~6个月,再考虑换成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还需6个月才可尝试普通乳蛋白配方。专为生长快速但不能得到充足母乳的早产/低出生体质量儿设计,目的是降低宫外生长迟缓的风险,帮助母乳不足早产儿快速安全生长。配方粉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配方可用到出生后体质量达1.8 kg。第二阶段配方,也称为早产儿出院后配方,可用到出生体质量达4~5kg。为满足早产儿快速增长的需求,在早产儿能够接受一定母乳后,在母乳中添加母乳营养补充剂,即母乳强化剂,是一种包含蛋白质、钙、磷、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添加剂,其适应范围为出生体重<1800g的早产儿,EUGR早产儿、尚未完成追赶生长的小于胎龄早产儿、因疾病状况限制液体入量的早产儿、出院后早期生长落后的早产儿。需个体化评估体格生长或生化指标,在医务人员指导及监测下使用。不能单独喂养早产儿。只推荐医护人员在医院内或有经验的家长在早产儿出院后,将母乳营养补充剂与抽吸母乳混合使用。特别提醒,直接母乳状况下,无需添加母乳营养补充剂。适用过程中的监测:胎龄40 周之前采用 Fenton 生长曲线,胎龄40周后按照校正月龄、参照正常婴儿的生长标准进行评估。体格生长指标监测中除需关注体重、身长、头围的绝对增长外,还需关注各指标之间的关系。身长和头围的增长与蛋白质摄入量有关,出院后每月测量一次。血生化监测内容包括血BUN及血钙、血磷和碱性磷酸酶,还需进行血红蛋白水平监测。使用时限主要由早产儿体格生长状况决定。针对先天性氨基酸代谢障碍疾病而言。不含或仅含有少量与代谢障碍有关的氨基酸,其他的氨基酸组成和含量可根据氨基酸代谢障碍作适当调整;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及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得到适当调整。使用这些特殊配方前必须得到确切的诊断。特医食品和固体饮料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