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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医食品进入医保,纳入挂网采购!

更新时间:2019-08-13    编辑:管理员    浏览:1198


非药品,通过谈判也进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并挂网采购,这似乎在传递一个信号。

近日,浙江药械采购中心下发《关于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挂网采购的通知》,将符合要求的8款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纳入浙江挂网采购。上海津佳食品4款、纽迪希亚3款特医食品入围。

特医食品经过医保谈判纳入医保统筹支付,并进入药品集采平台挂网采购,目前来全国看还不多见。此前,浙江药械平台就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统一在平台上进行采购及配送交易。此次,又将罕见病特殊治疗食品谈判纳入医保范围后挂网采购,似乎表明一个趋势:所有经过医保基金统筹支付的产品(药品、特医食品)未来都将纳入医保部门的统一定价、采购。

而浙江并非孤例。

今年5月15日,山东省率先发文将民营医院、连锁药店纳入到集采中,6月1日起开始报名,7月1日正式执行。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上海自2019年7月起,上海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而福建在十标就开始针对民营医疗医保定点机构进行集采。

据悉,此次浙江入围的8款特医食品,是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做好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医保谈判后进入挂网采购,依托浙江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取谈判方式确定供货商及价格,各设区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按省局谈判确定的价格按需采购,零加成销售。

而患者则根据年龄段,按照费用共担原则,实行定额支付,每年最高可报销0.8万-1.2万不等。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家庭医药费用负担。

据了解,苯丙酮尿症是一种遗传性氨基酸代谢缺陷疾病,去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已将其列入我国罕见病。苯丙酮尿症主要有2种类型,非经典型苯丙酮尿症主要通过独家药品盐酸沙丙蝶呤片(科望)治疗;经典型苯丙酮尿症主要通过食用不含或低苯丙氨酸成分的奶粉、米、面、蛋白粉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儿童主要摄入奶粉治疗,成人主要食用米、面、蛋白粉治疗)进行治疗。

据悉,作为罕见病之一的苯丙酮尿症,自1999年纳入浙江新生儿筛查范围内,截至目前已确诊患儿500多例,在浙江省的发病率约为两万分之一。

据《通知》显示,保障对象为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第一诊断为典型的苯丙酮尿症或四氢生物喋呤(BH4)缺乏症等其他高苯丙酮尿症,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治疗的患者,纳入保障对象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为限不含或低苯丙氨酸成分的奶粉、米、面、蛋白粉等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

此次经过浙江医保局的谈判,共有8款特医食品入围挂网采购,如下表:

支付标准

按照费用共担原则,实行定额支付。

0—1岁患者,每年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0.8万元;

1岁(含)—10岁患者,每年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万元;

10岁(含)以上患者,每年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2万元。

对符合规定的困难患者,由医疗救助再给予适当援助。


定点管理:浙江省儿童医院和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为苯丙酮尿症诊断医院

浙江省儿童医院和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为我省苯丙酮尿症诊断医院。各设区市要指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配取服务。

参保患者在诊断医院确诊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在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由指定医生开具处方,配取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


采购管理:谈判方式确定供货商及价格,按谈判价格零加成销售

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依托浙江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取谈判方式确定供货商及价格。各设区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按省局谈判确定的价格按需采购,零加成销售。

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参照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允许进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系统,在药房单独设置专柜或专区存放,采取零加成销售,并出具医疗收费票据(注明苯丙酮尿症治疗所需特殊食品)。


结算服务

患者在指定医疗机构配取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承担自付费用。





来源:网络